9月3日,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泾源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泾源县312国道蒿店检查站附近,有一辆货车在行驶途中轮胎起火,情况紧急,固原市消防救援支队泾源大队立即出动4车20人火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由于路途较远,泾源大队中途与报警人取得联系得知:货车后方轮胎起火,火势已开始向车厢蔓延。9时,泾源大队到达现场,经消防员侦察发现,该起火车辆为一辆满载建筑石材的货车,且火势呈发展态势,已向车厢货物蔓延,现场无人员被困。

在了解现场情况后,泾源大队指挥员迅速下达作战命令:出双干线两支水枪灭火,一支水枪对车厢部位进行冷却、降温阻止火势蔓延,另一支水枪对轮胎火势进行扑灭,警戒组做好现场警戒工作,严防因道路拥堵造成二次事故。

经救援人员奋力扑救,火势很快被压制。为防止残火死灰复燃,救援人员还抵近车体,对着火轮胎紧邻的车体等部位实施降温。经过将近15分钟紧张救援,该起火灾被成功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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