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邓海宁 通讯员蔡莉
因酒后心情烦躁,男子王某酒后持指甲刀连续扎破4辆汽车的轮胎和1辆电动车轮胎,日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个月。
2021年1月21日23时许,王某饮酒后心情烦躁,在海口市龙华区世纪公园篮球场旁的停车场内,使用一把银色的指甲刀连续扎破了4辆汽车的轮胎和1辆电动车的轮胎,经鉴定,破损轮胎价值共计人民币2044元。
当天,民警接到被害人李某报警后到场将王某抓获。破案后,王某家人已代为赔偿被害人陈某、植某、王某均三人共计人民币1600元,三名被害人均表示谅解王某。此外,王某曾于2014年8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海南省临高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4个月,2017年4月刑满释放。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为发泄情绪,无事生非,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损毁的财物价值人民币2044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予惩处。根据本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龙华区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值班主任:楚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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