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张师傅把车停在北中环桥下,可三天之后当他去开车时,却发现前车胎瘪了。因为停车时他并没有发现车辆存在问题,所以他怀疑是有人故意为之。
记者跟随民警一起来到了张师傅停车的地方,可以看到这个停车场是自动化管理,并没有人员值守。

在张师傅瘪了的车胎上可以明显的看到一个小口子,因此张师傅怀疑车胎是被人为损坏的。张师傅在这里停车是交了费的,现在出了问题,停车场虽然没有人值守,但总该有人负责吧?

管理人员说停车场的管理模式就是自助式的,车主自己停车自己交费,这里只提供停车场地,没有人员值守。因此,张师傅的车胎究竟是人为损坏的还是其他情况造成的漏气,没有人能说的清楚,他们也不为此承担责任。管理员的说辞是否合法?遇到这种情况,车主是不是只能自认倒霉了呢?我们采访了太原龙瀚律师事务所的李晓光律师,让他来对此类情况做个分析:
“首先车辆所有权人和停车场管理者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有偿委托保管法律关系,在该民事法律关系中,停车场管理者有义务就停放在该停车场的所有车辆进行保管,以防车辆受损。其次,如果因停车场管理者管理不到位,造成车辆受损,停车场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要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如果车辆受损是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并且第三方是可以找到的,首先由第三方来承担责任,如果说因为停车场管理措施不到位,比如没有安装(公共视频)设施、也没有具体的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疏通管理,导致车辆受损原因无法落实清楚,基于停车场管理者没有尽到妥善管理义务仍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停车场内装有公共视频设备,按照李晓光律师所说,如果停车场通过视频录像能够找出张师傅车胎受损的罪魁祸首,那么责任就由弄坏车胎的人来承担。但如果找不到弄坏车胎的人,而张师傅又能够提供证据车在停入停车场之前车胎是没有问题的,那么责任就应该由龙城智迅停车场来承担。所以说,消费者即使把车停入了自助式的停车场内,车辆出现问题也是可以和停车场索赔,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